为树立行业良好形象,规范从业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社会公信力,本机构现向社会各界、监管部门及所有客户公开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我们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的要求,在资质核准的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展检验检测活动,自觉接受政府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坚守独立公正原则
我们承诺始终秉持公正立场,确保检验检测活动的独立性和判断的公正性。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外部行政、商业、财务或其他方面的不正当干预和压力。建立并运行有效的质量体系,对所有客户一视同仁,依据科学方法、技术标准和规范程序开展工作,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不出具虚假或不实的检验检测报告。
三、恪守诚实信用底线
我们承诺将诚实信用作为立业之本。对外宣传与实际能力保持一致,不伪造、变造资质证书或超范围宣传。保守在检验检测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客户个人信息,坚决杜绝数据、结果的泄露或不当使用。
四、履行社会责任担当
我们承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将机构发展融入社会发展大局。坚守安全、环保、健康的底线,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生命健康等领域的检验检测工作,保持高度责任感。积极提升技术能力,为农业产业升级、农产品质量提升、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为基层检测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向公众科普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主动参与农产品安全社会共治等社会责任。
五、持续提升能力水平
我们承诺持续加强内部管理、人员培训和技术投入,不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提升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人员持证上岗、设备按期检定、环境符合要求、标准现行有效。主动关注农业产业发展及客户需求,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和客户满意度,持续追求卓越。
六、畅通监督投诉渠道
我们承诺建立并公开有效的投诉举报与争议处理机制,认真对待来自客户、公众及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查、处理和反馈。对外公布监督电话和邮箱,以开放、诚信的态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机构全体人员将共同遵守以上承诺,并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如有违反,愿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认可机构及社会各界的处理和谴责。
监督电话:0998-2301909
监督邮箱:ljf02229@163.com
承诺机构:喀什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承诺时间: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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