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037361X/2022-00445 公开信息来源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2-07-22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号代表建议《关于建立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的建议》收悉。喀什地区行政公署高度重视,作为建议协办单位,认真研究,积极办理现将代表建议协助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号代表建议协助办理情况的函

来源: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年07月22日 点击数: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号代表建议《关于建立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的建议》收悉。喀什地区行政公署高度重视,作为建议协办单位,认真研究,积极办理现将代表建议协助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喀什地区现有各级各类学校3076所,其中小学1094所、初中101所。目前,全地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已实现“双覆盖”(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

二、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12839号)和自治区教育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中小学校试点开展学生课后服务托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新教厅〔201982号)要求,可向参加课后一小时托管服务的学生按照不超过200//学期的标准收费。目前,喀什地区各县市已制定了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办法,由于喀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相对落后,农村学生占比较大,课后服务费用由学生家长承担,存在较大困难,大部分县市暂未向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收取课后服务费用。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扎实督查,提升课后服务参与度。积极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和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作用,多方式、多途径宣传课后服务工作政策、托管办法、服务收费等,积极引导学生自愿参与课后服务,及时总结推广课后服务工作先进经验。

(二)完善机制,重点推进,确保课后服务全面覆盖。健全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指导县市制定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办法,加强课后服务经费的管理。喀什市已逐步开展课后服务费用收取工作,按照成熟一所、审核通过一所的原则,有序推进收费工作,目前7所学校完成审核,预计6月底全部完成审核。

(三)强化指导,扎实推进,不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积极探索5+2”“1+X”课后服务模式,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优化丰富课后服务内容,通过作业辅导、社团活动、自主阅读、专题教育等活动,围绕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不断提升课后服务吸引力和服务质量。

特此函达。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202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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