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037361X/2025-00828 公开信息来源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5-11-21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关于公布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第二十九期)

来源: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点击数: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油饼油条(自制)、小麦粉、肉冻皮冻(自制)、其他食用植物油、奶茶(自制)、馒头花卷(自制)、火锅麻辣烫底料(自制)、果蔬汁类及其饮料(自制)、挂面、糕点(自制)、糕点、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发酵乳、豆干、豆腐、豆皮等58批次样品,所检样品57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1: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本次抽检的餐饮食品包括餐饮食品包括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糕点(自制)、果蔬汁类及其饮料(自制)、火锅麻辣烫底料(自制)、凉皮类(自制)、奶茶(自制)、油饼油条(自制);乳制品包括发酵乳;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包括食用植物油;粮食加工品包括小麦粉、挂面;糕点包括糕点;豆制品包括干、豆腐、豆皮等。

抽检依据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卫生部公告[2011]第4号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GB/T22465-2008《红花籽油》、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GB3160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19302-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等标准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脂肪、赭曲霉毒素A、玉米赤霉烯酮、诱惑红、罂粟碱、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胭脂红、苋菜红、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糖精钠(以糖精计)、酸值(KOH)、酸价(以脂肪计)(KOH)、酸度、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沙门氏菌、三氯蔗糖、三聚氰胺、溶剂残留量、日落黄、铅(以Pb计)、偶氮甲酰胺、柠檬黄、纳他霉素、那可丁、霉菌、吗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亮蓝、可待因、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黄曲霉毒素M₁、黄曲霉毒素B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过氧化值、过氧化苯甲酰、铬(以Cr计)、镉(以Cd计)、蛋白质、大肠菌群、赤藓红、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丙二醇、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苯并[a]芘、安赛蜜、阿斯巴甜等项目。

共抽检喀什地区56家单位的58批次产品,其中合格产品57批次,合格率为98.28%;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率为1.72%。

产品合格、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关联稿件:

智能问答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