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037361X/2025-00424 公开信息来源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5-07-03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根据《喀什地区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五)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关于喀什地区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五)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3日 点击数:

根据《喀什地区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五)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扬尘防治工作落实不力。督察走访喀什地区100余家企业,其中约90余家均存在场地未硬化、环境脏乱差、未按要求遮盖或封闭存储物料等问题。喀什天山水泥公司、喀什市金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喀什交投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混凝土企业和4家砂石料场均不同程度存在原辅物料露天堆放、未落实降尘措施、现场作业粗放等问题。喀什市火车站附近的12家煤炭销售企业堆煤场筛分、装卸、运输等作业过程中均未采取相应的降尘措施,出口未建设车辆冲洗设施,场区地面和道路煤粉尘堆积较厚,扬尘污染严重。

二、整改时限

2025年6月

三、整改目标

加强涉气企业监管,消除粉尘污染问题。

四、整改措施

1.各县(市)举一反三,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所有砂石料场、混凝土、煤炭销售等企业地毯式的排查。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要求硬化场地、保持环境整洁、遮盖或封闭存储物料、冲洗车辆、采取道路降尘措施,规范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有序推进建筑用砂加工企业、混凝土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

2.对9家混凝土企业和4家砂石料场开展现场执法检查,依法依规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责令9家混凝土企业完成原辅物料覆盖,每日洒水降尘作业,做好车辆清洗、道路洒水,及时清运废渣、废料。

3.对火车站附近12家煤炭销售企业现场执法检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责令煤炭销售企业在堆煤料场区内筛分、装卸、运输等作业过程中采取封闭、遮盖、洒水降尘等措施;在堆煤料场出口设置车辆冲洗场地及冲洗设施,设置料场和道路界限标识线,及时清理道路上散落的物料,2024年11月底前完成验收。

4.2024年11月地区生态环境局完成整改措施2、3的验收销号,2025年6月完成整改措施1的验收销号。

五、完成情况

喀什地区涉气企业均实现粉尘达标排放,生产车间粉尘浓度显著降低,周边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改善。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意识大幅提升,达成消除粉尘污染的整改目标。

公示时间:2025年7月4日至7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电话:0998-2537052,邮箱:ksdqwfk@163.com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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