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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单位基本情况

来源:喀什地区统计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6日 点击数: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喀什地区统计局

喀什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721

根据喀什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喀什地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地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8830个,比2018年末增加13198个,增长51.4%;产业活动单位47685个,增加16163个,增长51.3%;个体经营户242983个,增加118892个,增长95.8%(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38830

100.00

  企业法人

26144

67.3

  机关、事业法人

2627

6.8

  社会团体

282

0.7

其他法人

9777

25.2

二、产业活动单位

47685

100.00

第二产业

8167

17.1

第三产业

39518

82.9

三、个体经营户

242983

100.00

第二产业

14202

5.8

第三产业

228781

94.2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0698个,占27.6%;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6239,占16.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993,占12.9%。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24963,占51.4%;住宿和餐饮业30823,占12.7%;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9641,占12.2%(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38830

100.00

242983

100

农、林、牧、渔业*

1005

2.6

1378

0.6

采矿业

65

0.2

制造业

3518

9.1

12198

5.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53

0.4

1

0.00

建筑业

2743

7.1

2795

1.2

批发和零售业

10698

27.6

124963

51.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271

3.3

26071

10.7

住宿和餐饮业

536

1.4

30823

12.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15

2.1

1677

0.7

金融业

59

0.2

房地产业

1490

3.8

187

0.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993

12.9

3125

1.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523

3.9

689

0.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41

0.6

52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279

3.3

29641

12.2

教育

1137

2.9

88

-

卫生和社会工作

526

1.4

7217

3.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39

1.4

2077

0.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6239

16.1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地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3.49人,比2018年末增加6.52万人,增长13.9%,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3.63万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10.22万人,减少1.76万人,下降14.7%;第三产业从业人员43.27万人,增加8.28万人,增长23.7%。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44.28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9.38万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2.12万人,占22.7%;教育10.25万人,占19.2%制造6.28万人,占11.7%。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8.60万人,占42.0%住宿和餐饮业10.08万人,占22.8%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32万人,占12.0%(详见表2-3)。

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534851

236301

442835

193814

农、林、牧、渔业*

4825

1425

1428

60

采矿业

1100

160

0

制造业

62780

29433

36406

1581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6042

1502

3

建筑业

32713

8030

3142

104

批发和零售业

54541

21520

186029

9155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2926

3612

28656

2111

住宿和餐饮业

7016

3709

100781

5297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692

2417

2497

1357

金融业

253

125

房地产业

19414

9564

1947

13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1994

11571

5228

160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0002

3610

2345

106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468

3143

5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6388

2450

53177

22413

教育

102524

63718

173

87

卫生和社会工作

43372

31192

13428

208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641

2101

7546

2465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21160

37019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地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067.20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2757.02亿元,增长83.3%。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56.83亿元,增加731.32亿元,增长100.8%;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610.36亿元,增加2025.69亿元,增长78.4%

2023年末,全地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796.13亿元,2018年末增加1192.55亿元,增长74.4%。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986.18亿元,增加506.36亿元,增长105.5%;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809.95亿元增加686.19亿元,增长61.1%

2023年,全地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843.21亿元,比2018年增加459.65亿元,增长33.2%。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601.50亿元,增加44.16亿元,增长7.9%;第三产业营业收入1241.71亿元,增加415.50亿元,增长50.3%(详见表2-4)。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6067.20

2796.13

1843.21

农、林、牧、渔业*

56.65

39.80

38.85

采矿业

23.42

25.23

3.19

制造业

541.40

371.35

328.0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67.99

360.24

66.66

建筑业

324.03

229.36

203.64

批发和零售业

586.09

453.34

725.7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84.81

66.93

57.52

住宿和餐饮业

18.65

12.58

10.56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10.38

59.94

76.93

金融业

5.96

7.05

0.70

房地产业

947.99

656.12

166.9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16.71

208.23

92.8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90.97

42.96

25.2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72.99

68.62

17.4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1.63

9.23

8.83

教育

280.91

24.34

4.56

卫生和社会工作

152.41

53.01

10.3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2.71

16.20

5.15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141.50

91.60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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