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037361X/2025-00411 | 公开信息来源 | 喀什地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公开日期 | 2025-06-30 | 文号 | (喀地)文综罚字〔2024〕21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 处罚理由:当事人未办理《营业执照》,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
邱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来源:喀什地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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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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