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037361X/2025-00818 公开信息来源 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5-11-19 文号 (喀)应急罚〔2025〕2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违法事实及证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书 (喀)应急罚〔2025〕2号

来源: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9日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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