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037361X/2026-00135 |
公开信息来源 |
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 |
| 公开日期 |
2026-03-17 |
文号 |
喀地农(动监)罚〔 2026 〕1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责令新疆簌某某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元)。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要求该案件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纳至国库。 |
新疆簌某某有限公司持有、使用伪造的检疫证明案
来源: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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