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地区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严格落实“谁执法谁公示”原则,现将2025年度行政执法结果公示报告如下:
一、公示平台
地区发展改革委严格落实“谁执法谁公示”原则,通过行政公署网站“涉企执法公示专栏”将2025年度行政执法结果,按程序进行公示。
二、公示事项统计
2025年,地区发展改革委行政检查3次,行政执法决定55件,其中:行政许可55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其他执法决定0件。同时,对现行规范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与完善,共确定21项行政执法事项,其中4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形成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已按程序在行政公署网站进行公示。
三、不予公示事项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十五条明确,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等的信息,以及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且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信息,不予公开。
附件: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行政执法决定结果公示表
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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