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相关要求,结合包保联系责任人工作岗位变动等实际情况,决定对地下矿山、高风险露天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联系包保责任名单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公告如下:
附件:
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8月12日
| 索引号 | 01037361X/2026-00595 | 公开信息来源 | 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局 |
| 公开日期 | 2026-08-12 | 文号 |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喀什地区非煤重点矿山基本信息及包保责任名单、喀什地区高风险尾矿库基本信息及包保责任名单 | ||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相关要求,结合包保联系责任人工作岗位变动等实际情况,决定对地下矿山、高风险露天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联系包保责任名单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公告如下:
附件:
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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