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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优化准入服务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4月1日至6月30日我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7月9日-2025年10月8日(三个月)。
联系电话:0998-2574453
附件: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第二季度各类行政许可公示信息(附件1、2、3)
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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