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严厉打击、遏制乱捕滥猎陆生野生动物行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地区林业和草原局组织起草了《喀什地区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规定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7月3日—7月14日。
二、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xjksybz@163.com(标题注明“禁猎通告反馈意见”);
2.电话:15739105763。
三、其他说明
公众意见将作为修改完善的重要参考,望各族群众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方式:15739105763
附件:喀什地区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规定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喀什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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