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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决定向新疆通凯莱商贸有限公司颁发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18 17:57 来源: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新疆通凯莱商贸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办理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重新申领的申请。我局按程序对该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及危险废物经营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审核和现场核查,认为该企业各项条件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66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新环固体发〔2022〕89号)的规定,拟决定向新疆通凯莱商贸有限公司颁发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现对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8日至7月24日

举报电话:0998-2532995

公司名称:新疆通凯莱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新疆喀什地区疏勒县山东物流园通达路16号(喀什群友物流有限公司院内13号车间)

法定代表人:王成才

经营设施地址:新疆喀什地区疏勒县(中心坐标为E76°0'43.010",N39°22'29.638")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收集、贮存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3废药物、药品:900-002-03(限定除剧毒化学品、反应性废物外的其他危险废物);HW04农药废物:263-003-04;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291-001-08、398-001-08、900-199-08、900-200-08、900-201-08(限定清洗金属零部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煤油、柴油和汽油)、900-203-08、900-204-08、900-205-08、900-209-08、900-210-08、900-213-08、900-214-08、900-215-08、900-216-08、900-217-08、900-218-08、900-219-08、900-220-08、900-221-08、900-249-08;HW10多氯(溴)联苯类废物:900-008-10、900-009-10、900-010-10、900-011-10;HW29含汞废物:900-023-29;HW31含铅废物:900-052-31(限定废铅蓄电池);HW49其他废物:900-039-49、900-041-49、900-042-49、900-047-49(限定除剧毒化学品、反应性废物外的其他危险废物)、900-999-49(限定除剧毒化学品、反应性废物外的其他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经营规模:5000吨/年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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