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盖孜河塔什米里克引水枢纽除险加固工程(疏附县段)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喀什噶尔河克孜河伽师县贝纳木南岸防洪工程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油气运销事业部塔里木油田柯克亚储气库建设工程截断阀室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通过专家审查,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喀什地区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唐少帅
联系电话:0998-2958011
附件:
1.盖孜河塔什米里克引水枢纽除险加固工程(疏附县段)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2.喀什噶尔河克孜河伽师县贝纳木南岸防洪工程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3.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油气运销事业部塔里木油田柯克亚储气库建设工程截断阀室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喀什地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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