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市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籍未就业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受各招聘单位委托,由上海市会同喀什地区统一组织实施2025年上海市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籍未就业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共计11个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喀什地区户籍(含喀什地区高考生源)且符合招聘条件的未就业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9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上海市2025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喀什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岗位简章》(附件1)。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相关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5年9月1日。
二、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9月1日至9月15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30—19:30。
(二)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9月1日至9月15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30—19:30。
(三)笔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发放的准考证信息为准)
笔试时间:2025年9月23日
(四)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面试时间以发布的面试工作安排公告通知为准
(五)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化,请应聘人员实时关注“喀什行政公署网站”(http://www.kashi.gov.cn)发布的公告通知。
三、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同时开展。报名和资格审查均采取现场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本人携带规定证件资料到指定地点参加报名和资格审查,非应聘人员本人参加报名不予受理。
1.报名地点
现场报名地点:县市人社局(具体地点详见附件4)
2.参加报名要求
(1)报名和资格审查要求。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2025年上海面向喀什籍未就业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保证真实准确,以及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注册下载打印),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岗位要求须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组织部门或党委(党组)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
(2)限报岗位。在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下,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发现应聘人员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要求。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的专业分类及具体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专科、本科、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执行(附件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正式聘用前凡被发现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3.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核结束后,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由喀什地区人社局会同上海市人社局统一制作并发放准考证,并通知考生于2025年9月20日—9月22日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发放的准考证信息为准。
2.笔试科目。具体考试内容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由上海市用人单位确定。
3.考试方式。笔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和答题。
4.考点设置。考点由喀什地区人社局确定,具体地点以发放的准考证信息为准。
5.应试证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可持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6.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喀什地区人社局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并商上海市人社局同意后,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对未达到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取消招聘资格。
7.成绩公布。考试阅卷结束后,由喀什地区人社局通过“喀什行政公署网站”(https://www.kashi.gov.cn)公布考试成绩,并按规定公示笔试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1.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上海市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考务工作由喀什地区人社局配合完成。
2.面试人选确定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如因出现笔试成绩相同,导致并列一并进入面试。未达到上述比例要求的,将参加笔试且达到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面试人员实时关注“喀什行政公署网站”发布的面试工作安排公告通知。
4.面试方式
面试主要采取现场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用人单位需要可采取实操、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面试人员面试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面试工作开展过程中对面试考官、工作人员及应试人员实行全封闭式管理。
(四)总成绩核算
喀什地区人社局负责核算考生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总成绩核算办法采取百分制算法。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比例为4:6。
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由喀什地区人社局通过“喀什行政公署网站”公布。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如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的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体检工作由喀什地区人社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检的,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喀什地区人社局同意后,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时间:具体时间安排以“喀什行政公署网站”网站公告通知为准。
体检费用:根据指定体检医院现行收费标准规定缴纳。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喀什地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在组织考察时,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完成后,喀什地区人社局将体检情况和考察结论反馈上海市人社局,由上海市人社局与各招聘单位沟通。根据上海市人社局与各招聘单位沟通结果,喀什地区人社局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将通过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考生,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喀什行政公署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考聘用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等情形的应聘人员,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决定,同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喀什地区纪委监委派驻地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998-2628468(仅接受投诉举报,不接受政策咨询)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环节因考生自愿放弃、结果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下一环节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人选。
五、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公告通知均在“喀什行政公署网站”(https://www.kashi.gov.cn/)发布。
六、政策解读
(一)本招聘公告由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98-2671026。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附件:
附件1:上海市2025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喀什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岗位简章
附件2:2025年上海面向喀什籍未就业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查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