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级评价管理办法》《关于开展2025年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人社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了等级评价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3日,为期7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的方式实名反映情况。
监督举报电话:0998-2671013
邮箱:148115244@qq.com
通讯地址:喀什市多来特巴格路28号
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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