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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从事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名单(第一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2-10 16:32 来源:喀什地区商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商务部等10部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3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389号)文件要求,现有新疆初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为疏勒县招商引资企业,位于疏勒县“一带一路”小微产业园12号厂房),拟开展医疗机构无污染输液瓶(袋)可回收物回收业务。经企业申报,疏勒县商务、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部门审核,并征求地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后现对疏勒县新疆初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29日2月13日。公示期间,对疏勒县新疆初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有异议的,可拨打联系电话:09982825117

附件:喀什地区拟开展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名单(第批)

喀什地区商务局        

2026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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