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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农业农村领域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7 17:47 来源: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持续巩固深化重大民生实事集中整治工作成效,维护涉农经营主体及群众合法权益,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营造法治化涉农营商环境,聚焦农用地保护、设施农业用地监管、农村自建房审批监管及行政许可、检验检测环节等重点领域执法监管乱象,现决定在喀什地区范围内开展涉农领域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农领域行政执法不规范突出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举报线索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未经批准跨区域执法、未履行协作手续擅自跨区域执法、超越管辖权限执法、未经当地机关配合开展异地执法、管辖权争议未解决前违规执法借异地执法之名干预经济纠纷、谋取局部利益等行为。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执法与利益挂钩、罚款收入与考核挂钩、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以罚代管、重复罚款、选择性执法刁难群众、企业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

(三)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乱收费未按法律法规明确的事项、标准和范围收费,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无合法依据收取保证金、保管费等行为。乱罚款罚款依据适用不准确、随意确定罚款额度、同案不同罚、畸轻畸重处罚,小过重罚、大过轻罚、一罚了之未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听证权,不听从合理申辩便作出罚款决定等程序违法问题。乱检查同一事项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检查标准不明确、程序不规范未按规定公示检查计划、未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在检查中刁难企业、索取好处,无正当理由频繁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行为。

乱查封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实施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查封财物未依法登记、妥善保管,解除查封不及时利用查封措施谋取私利,未经法定审批程序擅自采取查封措施、查封与案件无关财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其他涉农领域违规执法问题滥用执法权或自由裁量权基准,无法律依据增设行政相对人义务、减损行政相对人权益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适用不规范、裁量不合理,随意突破裁量基准,擅自提高或降低处罚标准对首违不罚、不予行政处罚等法定情形应适用而不适用执法过程中“吃拿卡要”、粗暴执法、徇私枉法。

二、不予受理的范围

对于投诉举报事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二)投诉不属于行政执法职责的;

(三)已被纪委监委、信访或其他机关受理的;

(四)依法由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五)已经申请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司法程序的;

(六)对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诉讼结果不服的;

(七)其他不属于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范围的。

三、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

(一)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0998-2579115。受理时间:电话投诉举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二)邮箱举报

举报邮箱:ksdqnyzhxzzfzd@sina.com

(三)现场举报

现场举报地址:喀什市利民路418号地直机关综合办公区三号楼五楼505办公室。受理时间:电话投诉举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四、投诉举报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1231

五、线索处理

对征集到的举报线索,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及时进行梳理、核查,对查实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纠正涉农领域各类违法违规执法行为,对典型案例视情公开曝光。同时,对举报线索核查处理情况建立台账,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和涉农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监督,如实举报相关问题线索。

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        

20263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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