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喀什地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以下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
未履行法定程序擅自跨区域开展执法活动;
超越管辖权限对非本地注册企业或项目实施执法;
以“联合执法”“专项检查”名义变相开展异地执法。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
以罚代管,将罚款与部门或个人利益挂钩;
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
选择性执法,对同类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不统一。
(三)乱收费、乱罚款问题
无依据收取费用或摊派;
擅自设立罚款项目、提高罚款标准;
违规收取保证金、押金或其他费用。
(四)乱检查、乱查封问题
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经营;
未依法履行程序随意查封场所、设施或扣押财物;
超范围、超时限查封。
二、线索提供方式
1.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提供材料要求: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匿名举报需提供可核实的具体线索);相关证据材料(如文书、票据、影像记录等)。
3.举报渠道:
电话:0998-2562577(工作日10:00-19:30)
邮寄地址:喀什市解放南路312号喀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844000)
三、注意事项
1.举报人应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2.实名举报将优先核查,并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3.对恶意诬告、扰乱秩序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处理流程
1.线索登记后,由专班进行初步核实;
2.查证属实的,依法依规处理并督促整改;
3.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喀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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