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喀战略,持续开展“才聚喀什·智惠丝路”招才引智工作,加快集聚优秀人才,助力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喀什地区2026年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告。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综合素质好,志愿服务喀什建设;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备岗位所需学历、专业和职称条件;2026届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四)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历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境外高校毕业的,需取得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且毕业院校为“四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上海“软科”、英国“QS”、英国“THE”、美国“US.News”)之一居前200名的高校;
(五)符合招聘岗位年龄条件要求。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5年4月20日(含)后出生,其他年龄阶段以此类推;
(六)满足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相关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均为招聘公告发布当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引进范围:
(一)研究生和本科阶段是定向培养、委托培养(不含培养协议中明确要求须返疆工作、但不限定工作地及单位的人员)、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自学考试毕业生,不纳入招才引智范围;
(二)有失信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三)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四)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喀什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含编制外聘用人员和正在试岗期的引进人才),现役军人或喀什地区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未满3年的;参加喀什地区历年人才引进进入体检及后续环节放弃的;
(六)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因犯罪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优惠政策
(一)绿色通道直接入编。引进至喀什地区事业单位的各类人才,按引进人才相关程序纳入事业编制,兑现事业单位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工资福利待遇自公示期满后到岗之日起计发。
(二)享受职称及岗位聘任特殊政策。对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后出站人员、博士研究生,可根据其业绩表现和专业水平,考核合格后授予高级职称(国家以考代评专业除外);对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可根据其业绩表现和专业水平,考核合格后授予中级职称(国家以考代评专业除外);对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本科生,可根据其业绩表现和专业水平,考核合格后认定初级职称(国家以考代评专业除外)。
(三)待遇保障。对全职新引进至喀什地区工作的,用人单位根据所在县市条件,协助申请人才公寓(公租房)。对全职引进且试用期考核合格并签订5年及以上服务协议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认定(评定)合格后,给予生活、购房补助。曾引进(招聘)至喀什地区各类单位工作被解聘的人员,如再次被引进,只享受对应岗位的工资待遇,不享受相关补贴(补助)政策。地区政策如有调整,按最新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三、引进程序
此次招才引智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其中:事业单位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喀什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考察由喀什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公示、聘用由喀什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企业招聘岗位由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地区国资委、工信局、工商联等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各用人企业共同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中国新疆人才网、相关省市官方网站、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和喀什地区人社局公共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ksrsrc)发布。
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在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https://www.kashi.gov.cn/)和喀什地区人社局公共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ksrsrc)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自2026年4月21日10:30开始至5月7日18:00结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参加现场招聘的应聘人员须同步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报名(https://ces.kstalent.cn/kashi/cz.php),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报名人员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4),查询岗位表(附件1、2),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仅限填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须保证填报信息和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准确,因填报虚假信息、错误理解引进条件、漏传资料、未按规定时间补充资料等原因造成审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报名时考生需同步选择参加线下考核地点。
报名成功后,资格审查部门(单位)将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自行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审核结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补充相应印证资料。资格审查初审、复审均合格的,可进入下一环节,具体时间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三)考核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资格审查情况,以线下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的方式为主,对于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可通过线上笔试测试,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线下考核人选,组织开展线下考核。考核时间、考核内容、考核形式由用人单位确定并由用人单位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经过考核且达成初步引进意向的,由用人单位通知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由喀什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体检工作。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费由拟引进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地县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开展考察,对前期网络报名上传材料进行复审,考生填写《喀什地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考察表》(附件6)。
(六)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喀什地区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1年),用人单位对试用期内的引进人员进行跟踪了解,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可以解除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及时办理转正手续,聘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续聘。聘用文件下发后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监督及纪律要求
(一)加强监督。此次招才引智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组织、人社等监督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严肃纪律。资格审查贯穿招才引智全过程,在招才引智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病史等影响聘用及正常履职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直至取消引进资格;对徇私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畅通信息。应聘人员自报名至公示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凡愿意来喀什工作的具有“双一流”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或取得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资格的技能人才,在公布的岗位目录中未找到合适岗位的,可在报名平台意向报名专栏处登记个人信息。对符合喀什地区高层次、急需人才需求的,由喀什地委组织部、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喀什人才集团有限公司综合考虑意向报名人员基本情况予以推荐相关岗位。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情况特殊如遇调整的,均以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官网、喀什地区人社局公共信息平台公布的公告为准。
六、喀什大学人才引进
喀什大学人才引进岗位情况和相关待遇以喀什大学官方网站发布为准,详情可咨询喀什大学。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喀什地委组织部、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喀什大学负责解释。
咨询及监督电话(用人单位、县市咨询电话见岗位表后联系方式)
喀什地委组织部:0998—2529600
喀什地区人社局:0998—2671016
喀什大学:0998—2890340
监督电话:0998—2628468
咨询时间:工作日10:00—14:00,15:30—19:30
附件:
喀什地委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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