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将喀什地区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喀地财振〔2026〕2号)。
二、分配原则
依据喀什地区《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喀地财振〔2026〕2号)文件。
三、分配结果
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9300万元。分配情况如下:喀什市776万元,疏附县569万元,疏勒县660万元,伽师县734万元,岳普湖县421万元,麦盖提县418万元,英吉沙县972万元,莎车县1181万元,泽普县426万元,叶城县1026万元,巴楚县605万元,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1512万元。
全国监督电话:12317
喀什地区民委监督电话:0998—5828521
地址:喀什市亚贝希路138号
喀什地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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