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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喀什地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9 13:02 来源:喀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全地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管理,堵塞监管漏洞,坚决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障民生资金安全,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维修资金管理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重点征集喀什地区各县市范围内已交付住宅小区(含商品住房、商住楼宇、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安置房)、已售期房,在管理使用维修资金各环节存在的以下违规违纪违法突出问题:

1.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单位代收业主维修资金后,未按规定时限足额交存至县市住建部门指定维修资金监管专户,存在截留、占用、挪用资金行为;

2.房屋未足额交存维修资金即违规交付、强制交房,无故拖延、拒不统一缴存维修资金;

3.不按规定标准计收维修资金,存在少收、漏收、违规减免等情形。

4.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虚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项目,伪造业主书面表决材料、代签业主意见,虚增工程量、抬高造价套取、骗取维修资金;

5.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物业费列支的日常养护、小额维修项目,违规申报使用维修资金;

6.将建设单位法定保修期内的屋面防水、外墙、管道、电梯、消防设施等维修费用,违规转嫁给维修资金承担。

7.未严格区分应急维修与常规维修情形,违规简化、跳过法定使用流程。

8.施工企业、造价审价机构与物业、业委会、相关工作人员等申请主体相互串通,虚高材料单价、虚报工程量,高估冒算套取资金;

9.维修工程无正式工程预算、竣工决算材料直接申请维修资金拨付;全过程无施工记录留存;竣工验收流于形式、偷工减料,维修完工短期内重复出现同类故障。

10.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在维修资金审核、拨付环节履职不严,优亲厚友、违规审批、放宽审查标准。

11.其他违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自治区、地区维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的各类违纪、违规、违法问题。

三、受理方式及时间

(一)受理方式

1.电话举报

(1)喀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举报电话:0998-2824414

(2)疏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举报电话:0998-3255079

(3)疏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举报电话:0998-6571336

(4)岳普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举报电话:0998-5651084

(5)伽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举报电话:0998-6735308

(6)英吉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举报电话:0998-3628357

(7)麦盖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举报电话:0998-7860447

(8)巴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举报电话:0998-6228798

(9)莎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举报电话:0998-6612059

(10)叶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举报电话:0998-7282815

(11)泽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举报电话:0998-8246030

(12)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举报电话:0998-2391216

(13)喀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举报电话:0998-2538919

2.邮箱举报

(1)喀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举报邮箱:329314566@qq.com

(2)疏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举报邮箱:xj_shc@qq.com

(3)疏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举报邮箱:1034450921@qq.com

(4)岳普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举报电话:1798040345@qq.com

(5)伽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举报电话:1126518271@qq.com

(6)英吉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举报邮箱:528452477@qq.com

(7)麦盖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举报邮箱:359667163@qq.com

(8)巴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举报邮箱:467150269@qq.com

(9)莎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举报邮箱:15109040203@139.com

(10)叶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举报邮箱:66147365@qq.com

(11)泽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举报邮箱:1277767523@qq.com

(12)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举报邮箱:txzjjzfbzb@163.com

(13)喀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举报邮箱:zhujianjufck@163.com

(二)受理时间

工作日:10:30-13:30,16:30-19:30。

四、相关要求

(一)举报人应当客观真实提供线索,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相关单位及个人。对恶意举报、虚假举报、扰乱整治工作秩序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为便于核查处置、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建议举报人完整提供线索材料:涉事小区名称、详细地址、涉事单位/人员信息、违规行为发生时间、完整事实描述,同步附上照片、视频、合同、缴费票据、公示截图等佐证材料;实名举报请留存真实姓名、有效联系电话。匿名线索清晰、具备核查条件的,同样依规开展核查。

(三)受理单位严格执行保密工作纪律,对举报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举报内容全程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严禁打击报复举报人。

(四)对收到的问题线索,住建部门将分类登记、逐项核查;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依法责令整改、追回违规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及国家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违纪违法的,统一作为线索移交纪委监委。

特此公告。



喀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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