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喀什地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我单位拟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聘第三方机构提供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现就该项目采购需求面向社会开展市场调查,欢迎广大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喀什地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含项目审计服务及监理咨询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试点项目完成整体验收并通过商务部绩效评估为止。
1.起草《喀什地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喀什地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及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2.起草各类通知文件。
3.赴各县(市)协助开展项目前期调研和摸排工作,为项目可行性研判提供基础资料,指导项目单位完善项目征集资料;完善项目储备库。
1.开展申报培训;预审项目申报材料,提供申报全过程的政策咨询与答疑服务。
2.开展项目评审工作,出具评审报告。
3.建立全流程管理台账;建立常态化进度跟踪机制,按月调度进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
4.对入库项目开展现场服务,为地区及县(市)商务主管部门、项目单位提供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及时回应各方诉求,帮助协调沟通项目实施中的困难。
1.开展验收工作专题培训。
2.对申报项目开展资料审核和实地验收。
3.核定有效投资额,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和验收报告。
4.开展项目进度风险评估并及时预警。
5.对各类项目开展日常监管,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整改时限。
6.协助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形成整改台账,问题闭环。
1.对项目全过程资料进行归档。
2.总结经验做法,全面总结梳理试点工作成效,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材料。
3.按照财政部、商务部有关要求,协助开展年度绩效自评,配合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证照复印件;
国家、省级信用平台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打印件);
1.同类项目服务案例及成效说明(如与第一、二批现代流通体系试点城市服务合同或协议等);
2.初步报价或报价意向(可参照人员费、差旅费、管理费、税费及其他费用等构成提供)
1.本次市场调查不收取任何费用;
2.我单位承诺对供应商提供的信息保密;
3.如有疑问,请于2026年8月7日18:00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单位咨询;
4.本次调查结果仅用于采购需求研究,参与调查的供应商不因此获得任何采购程序上的优先权。
请有意参与的供应商将加盖公章的书面反馈材料,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于2026年8月7日18:00前现场递交或邮寄至喀什地区商务局(以签收时间为准),或扫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闫书敏15387255354
地址: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喀什片区招商服务中心
邮箱:2071582896@qq.com
喀什地区商务局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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