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有关工作要求,拟面向全疆公开遴选1所培育机构承担2026年喀什地区数智技术应用培育专题班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育内容
数智技术应用培育专题班。面向45周岁以下有发展智慧农业(畜牧业、渔业、林果业、大田作物、设施农业、农业灌溉等)意愿的规模化经营主体,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民及返乡从业人员,返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等返乡青年群体,围绕物联网大数据、智慧农业、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农业全链条推广应用、智慧农(牧、渔)场建设,开展数智技术应用培育。
二、培育资金
培育资金共计30万元,用于数智技术应用培育专题班,培育不少于50人,培训时长分别不少于7天56个学时(不含往返路程时间),具体培育工作、资金用途及绩效目标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要求实施。
三、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应具备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专业能力与实践经验,在相关行业领域具备较高水平。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承担培育任务,优先遴选长期承担自治区及南疆地区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且成效显著、学员满意度高的机构。申报机构须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注册成立3年以上(截至2026年6月30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制度,严格遭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管理规定;
2.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被国家、自治区遴选为相关培育机构的可优先考虑;
3.具备承担单班次50人培训任务的能力,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拥有配套实训设施及符合培育要求的食宿条件,承担实践实操实训教学环节的机构应当具有满足培育主题要求的场地、设施设备、实践师资等条件;
4.具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师资需具备涉及智慧农业相关专业背景或一线实操经验);
5.具备完善的培训管理体系,规范有序开展教学组织、学员管理,并提供育后跟踪指导与技术服务;
6.真实采集培训过程数据,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按要求报送培育工作相关信息;
7.近3年无培育任务弄虚作假、私自转包分包、安全责任事故、经营异常等不良记录或违法违规行为,培育资金使用规范且未被自治区、地州、县市农业农村部门通报的;
8.具备联合其他优质教学资源能力(承担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实操实训和跟踪服务等部分环节培育任务),近3年联合其他优质教学资源不少于5家;
9.自觉接受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的指导监督,严格执行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政策规定与标准。
四、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
符合条件并有意愿参加遵选的机构自愿申报上述培育主题,按照申报材料清单(附件1)提供相关材料,所提交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评审认定
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与资格核验,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进行综合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评估,结合培育机构专业特长、师资力量、基地建设和一贯表现等,按程序确定候选培育机构名单。
(三)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喀什地区行署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2026年喀什地区专题班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按程序签订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任务委托协议。
五、申报时间及要求
1.请按照申报要求认真撰写申报材料,于2026年9月11日20:00前将申报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641720306@qq.com,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机构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纳入培训信用黑名单。
联系人:王延红
联系电话:0998-2607059
附件:
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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