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喀什地区国有农用地承包经营权评估、原承包人有效投入评估以及基准地价评估等工作,保障相关评估业务的客观、公正、专业,前期我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了国有农用地评估机构。经自主申报、资格审核程序,现确定以下机构纳入喀什地区国有农用地评估机构备选库(排名不分先后):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喀什地区各县(市)在开展国有农用地相关评估业务时,原则上应从上述备选库中,通过摇号或抽签等随机方式选取评估机构。
二、入库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评估工作。对出具的评估报告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严格保守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三、备选库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入库机构如在执业过程中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失信行为、出具虚假评估报告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一经查实,将立即清退出库,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公布的备选库有效期为两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喀什地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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