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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档案馆2026年档案开放公告

发布日期:2026-11-03 11:21 来源:喀什地区档案馆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功能,切实满足社会公众的档案利用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相关规定,喀什地区档案馆现依法向社会开放部分馆藏档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

本次开放档案为喀什地区档案馆馆藏喀什地区教育局1991年至1992年期间一批档案。

二、查阅开放档案注意事项

1.单位和个人持单位介绍信、工作证、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均可到喀什地区档案馆申请查阅利用已开放档案。

2.查阅档案时,必须遵守喀什地区档案馆档案查阅利用相关规定,并对所利用的档案负有保护义务。

三、开放时间及地点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工作日内

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地点:喀什地区档案馆一楼档案查阅利用大厅

联系电话:0998-2520307

特此公告。

喀什地区档案馆     

202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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