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出台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受市场大环境影响,牛羊及乳制品价格持续走低,养殖场(户)普遍亏损,生产经营压力加大。当前,我地区肉羊产业结构发展不平衡,奶牛规模养殖面临困境,规模养殖场奶牛存栏下降,奶业发展根基受到影响。为稳住畜牧养殖基本盘,稳定畜牧业基础产能,帮助经营主体渡过难关,提升养殖经济效益,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推进高质量发展,通过专业化育肥增加地区肉羊存出栏量,填补产业发展缺口;通过补贴奶牛能繁母牛,为奶业长远发展筑牢根基;通过对肉羊养殖中使用全混合饲料(全价配合饲料),推广科学养殖模式,提升农户规范化养殖水平。
2.哪些主体可以申请羔羊专业化育肥补贴?
答:2025年7月1日之后,从喀什地区外调入或地区内种羊繁育场购进羔羊,满足以下条件的养殖场(户)、合作社、企业:①开展3个月以上育肥;②肉羊出栏活重不低于45千克(含45千克);③年出栏育肥羊100只以上;④育肥羔羊须在当地开具产地检疫证明后,在辖区内屠宰企业(场、点)进行屠宰。
3.羔羊专业化育肥补贴的标准是什么?全地区计划补贴多少只?
答:按每只育肥羔羊补贴30元;全地区共补贴育肥肉羊65万只,总补贴资金1950万元,补完为止。
4.奶牛养殖补贴的对象是什么?
答:使用荷斯坦种公牛冻精配种,并于2025年7月1日及之后产犊,且犊牛稳定饲养3个月以上的荷斯坦能繁母牛养殖主体。
5.奶牛养殖补贴的标准是多少?全地区计划补贴多少头?
答:实行“见犊补母”,每头荷斯坦能繁母牛补贴1000元;全地区共补贴荷斯坦能繁母牛1万头,总补贴资金1000万元,补完为止。
6.申请奶牛养殖补贴有哪些限制条件?
答:①一个繁殖周期内每头荷斯坦母牛补贴一次;②不得同时享受优质奶牛养殖补贴与肉牛能繁母牛补贴。
7.哪些农户可以申请全混合饲料推广补贴?
答:2025年7月1日之后,饲养繁殖羊30只以上,并购买或自配全价饲料和配合饲料从事肉羊养殖的农户。
8.全混合饲料推广补贴的标准是什么?有金额上限吗?
答:按购买或自配全价饲料和配合饲料成本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每户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元;全地区总补贴资金2000万元,补完为止。
9.申请该补贴需要提供哪些与饲料相关的证明材料?
答:购买饲料的需提供饲料购置发票;自配饲料的需提供购置浓缩料、添加剂等证明;委托加工的需提供相应委托加工凭证。
10.政策实施期限是多久?
答:政策实施期暂定18个月,即2025年7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后续是否继续实施,将视绩效考核、资金规模等情况决定。
11.不同类型的养殖主体(农户、企业/合作社)该向哪个部门提交补贴申请?
答:①养殖户(散养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②养殖企业、合作社直接向所在地县(市)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提交申请。
12.申请补贴需要填写哪些表格?提供哪些材料?
答:需填写对应补贴的资金申请表(参考文件附件1:羔羊专业化育肥补贴申请表、附件2:奶牛养殖补贴申请表、附件3:全混合饲料推广补贴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①羔羊育肥补贴需提供产地检疫证明(复印件);②奶牛养殖补贴需提供配种登记表(或冷配缴费证明)复印件;③饲料推广补贴需提供饲料购置(加工、自配)凭证复印件等。
13.补贴申请的审核流程是怎样的?
答:分四级审核:①村、乡(镇)审核:散养户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及技术人员现场核实,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报县级部门;②县级审核:县(市)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审核企业/合作社申请(按不少于3%比例现场核查),汇总后报县级财政部门审核,再联合行文报县(市)人民政府;③地区复审:地区畜牧兽医局复审资料,地区财政局复审资金比例与规模,审核通过后报地区行政公署;④地区批复:地区行政公署批复后,由地区财政局下达资金,县级财政部门兑付至补贴对象。
14.补贴申请和资金兑付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吗?
答:①县级上报时间: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2月20日、2026年3月20日、2026年6月20日、2026年9月20日、2026年12月30日前;②地区上报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2月30日、2026年3月30日、2026年6月30日、2026年9月30日、2027年1月10日前;③资金兑付:地区批复后,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程序及时兑付。
15.政策实施过程中如何保证公平、公开、透明?
答:①地区、县(市)、乡镇三级公布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②对申请、资金兑付等关键环节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③建立补贴登记台账,对申报、核验、公示及资金兑付等资料分类归档,有据可查。
16.对骗取补贴的行为有哪些处罚措施?
答:对骗取补贴的养殖主体,两年内不得享受涉农领域资金支持,并依法追究责任。
17.政策实施的监督电话是什么?
答:监督电话为0998-2526779,可反映违规问题。
解读文件下载:《喀什地区畜牧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措施》解读
解读部门:喀什地区畜牧兽医局
地址:喀什市亚贝希路138号办公楼三楼 联系电话:0998-25267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