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8月19日讯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赵春华报道: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助力劳动者提升技能、兜牢民生保障底线,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工作的通知》,明确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延续实施稳岗返还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优化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通知》明确,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在经办模式上,继续采用“免申即享”方式,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精准发放,以短信等方式告知企业政策信息和资金用途,经企业确认领取后发放返还资金。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将资金直接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协助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劳务派遣单位仍采取主动申请的方式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每招用1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1500元。劳务派遣单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经办模式及资金分配方式,参照稳岗返还政策实施。
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列入各地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职业中类与所在企业行业类别一致、数字和绿色职业等级证书之一的,可按初级、中级、高级分别申领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
对取得多项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在每人每年1次补贴基础上增加2次补贴次数,共计不超过3次。各地将进一步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证书应与申领人所在企业生产经营岗位实际需求及所属行业职业技能需求直接相关。
各地将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对已经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等原因导致无法统一办理参保缴费的,社保经办部门应及时告知原因,并经本人申请,向其支付领金期间未成功代缴但本人已实际缴纳的职工医保费。同时按规定落实好大龄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失业保险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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