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7月25日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受理叶尔羌河灌区岳普湖县子灌区续建 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5日-2025年8月7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8-2532983 通讯地址:喀什市色满路418号 邮 编:844000 附件: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表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25日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7月25日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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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受理时间 |
1 | 叶尔羌河灌区岳普湖县子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一期) | 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巴依阿瓦提乡境内 | 岳普湖县水管总站 | 新疆金宇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025年7月25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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