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切实保障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减轻群众丧葬负担,积极推进殡葬移风易俗,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殡葬管理条例》若干规定》、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民发〔2008〕203号)、《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民发〔2018〕5号)等政策法规精神,结合喀什地区实际,喀什地区民政局起草完成了《喀什地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10月11日-10月21日,公开征求意见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喀什地区民政局⠂联系人:阿布都艾尼
联系电话:0998-2850129
联系地址:喀什市解放北路46号
邮政编码:844000
附件:《喀什地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
喀什地区民政局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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