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等规定,现将拟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6日。
公示期内,相关企业可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局将依法注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
监督电话:0998-2503368(局机关纪委)
联系电话:0998-2527315(行政许可审批科)
地址:喀什地区喀什市克孜都维路416号
邮编:844000
特此公告。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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