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单位9名原执法人员所持《行政执法证》,因人员岗位调整/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持证条件。现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对上述证件予以注销。
徐建荣,(执法证编号31100024002)、王道成,(执法证编号31100024004),粟宏,(执法证编号:31100024036),黄涤平(执法证编号:31100024005)、赛米·卡地尔(执法证编号:31100024007)、杨磊(执法证编号:31100024022)、张磊(执法证编号:31100024029)、依马木·玉素甫(执法证编号:31100024009)、尼加提·依相江(执法证编号:31100024018)。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上《行政执法证》即时失效,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凭失效证件开展行政执法相关活动。
特此公告。
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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