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变更喀什凡高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408号)第十一条规定,因喀什凡高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申请对喀什凡高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持有的5个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喀什凡高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喀什凡高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喀什市收集点)、喀什凡高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莎车县收集点)、喀什凡高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叶城县收集点)、喀什凡高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岳普湖县收集点)。
经研究,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同意喀什凡高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持有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由冯进涛变更为王少华。公司住所以及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所确定的危险废物经营设施地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危险废物类别、经营规模以及许可证有效期限等内容均保持不变。
二、关于喀什凡高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巴楚县收集点)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
喀什凡高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巴楚县收集点)因持有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向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提出换证申请。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受理了该公司换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并按程序开展了审查工作。经审查,该公司(巴楚县收集点)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符合延续条件,现决定向喀什凡高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巴楚县收集点)换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内容信息如下:
经营许可证编号:6531300004
法人名称:喀什凡高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17村西泓世贸大厦11楼1102室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经营设施地址:喀什地区巴楚县银泰路瀚祥工程租赁有限公司院内(地理坐标为N39°48′20.361″,E78°31′35.961″)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收集、贮存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31含铅废物:900-052-31(限定废铅蓄电池)
危险废物经营规模:1000吨/年
有效期限:2026年2月14日-2029年2月13日
特此公告。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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