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自治区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强化喀什地区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管理,促进喀什地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保障招标评标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高水利工程招投标效率和质量,地区水利局拟对喀什地区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进行动态更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入库评标专家范围
喀什地区水利行业勘测设计、建设、施工、监理、造价、检测、管理(行政事业)单位(除招标投标活动监督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相关单位(含在喀什地区设有常设机构的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从事水利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和退休人员。
二、申请入库评标专家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从事水利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申报造价管理专业的应当依法取得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同等专业水平指取得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不限)后从事水利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5年。
(三)熟悉相关工程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和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掌握评标程序、规则和方法;
(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熟练掌握电子化评标技能;
(五)能够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六)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因特殊需要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评标专家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
1.申请表(《自治区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专家申请表》(详见附件1),申请专业按照《水利工程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填报(详见附件2);
2.在职人员申报须经所属单位推荐,退休人员须经原所属单位推荐;
3.关于入库信息真实性合法性和依法履职的书面承诺。
4.身份证复印件;
5.个人简历(能够反映申请人从事水利领域相关工作经历);
6.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申请人社会保险凭证或退休文件。
(二)审核
喀什地区水利局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自治区水利厅进行审核,根据入库专家的入库申请材料,决定是否录入评标专家库,并确定评标专家参加评标的专业类别。
(三)培训入库
经审核同意入库的人员,应当参加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录入喀什地区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
四、申报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10日止。
五、上报方式
申请人将申报材料准备齐全,经所在单位推荐汇总报送至喀什地区水利局,经地区水利局初审后统一报送至自治区水利厅。
各单位需对所推荐专家相关材料严格复核把关,将附件以及相关印证材料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报至本通知指定联系人。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一)对进入喀什地区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的评标专家,喀什地区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的通知》(新水办〔2024〕146号)要求加强监督管理。
(二)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入库评标专家要熟练掌握评标程序和方法,喀什地区水利局每年对评标专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将取消其评标资格。
附件:
联系人:王鹏飞
电话:0998-2530256
邮箱:ksdqsljjgk@sina.com
喀什地区水利局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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