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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第十九条规定,现将《喀什地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单位名录》予以公开。
附件:喀什地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单位名录(截止2026年4月15日)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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