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和市场主体:
根据地区行署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部署,按照《自治区关于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方案》(新政发〔2022〕84号)关于“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工作要求,为扎实推进综合窗口改革,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现将我单位承办的2个母项(5个子项)政务服务事项(详见附件),委托喀什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办理。后续相关业务将严格依照标准化办事服务指南,实行前台统一收件、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全流程便民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6年5月20日起
二、实施内容及要求
喀什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负责喀什地区商务局授权委托共2个母项(5个子项)政务服务事项收件与出件。综合窗口具体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详见附件)。2026年5月20日起清单所列政务服务事项一律在喀什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综合窗口133-137号公开收件,所有申报材料及办理结果均由窗口收转与通知发放,严禁在机关内部业务经办科室进行受理或者强制要求申请对象到单位内部提交申办材料进行预审或审批。
三、业务办理模式
(一)线上申办
登录新疆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xinjiang.gov.cn/),切换“喀什地区”,点击进入“地区商务局”,选择相关办理情形,后续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提交即可。
(二)线下窗口申办
喀什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综合窗口133-137号,“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
四、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10:30-18:30,午间不休息。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受理地点
喀什地区喀什市深喀大道171号喀什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综合窗口133-137号。
咨询电话:0998-2825117、0998-2929135
投诉举报电话:0998-2814849、0998-2878005
喀什地区商务局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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