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23),经相关县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推荐,喀什地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以下11家旅游饭店已达到三星级旅游饭店标准,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1.喀什市全季酒店(东城小亚郎店)
2.喀什市大隐艺术影音酒店
3.喀什市丹枫酒店(如家neo古城人民广场店)
4.喀什市莫泰酒店(喀什古城景区店)
5.喀什市贝菲尔酒店(锦江之星)
6.麦盖提县维也纳3好酒店
7.塔什库尔干县乐季酒店
8.莎车县桔子酒店(莎车美食步行街店)
9.疏勒县含舍·美素国际酒店
10.疏勒县锦江都城酒店(喀什疏勒张骞公园店)
11.巴楚县锦疆国际酒店疏附县尚客优悦酒店
公示期为2026年5月6日—5月11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单位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意见或问题。
联系电话:0998—2523003
联系地址:喀什市天山西路28号(喀什博物馆)
邮编:844000
喀什地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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