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手机版
中国政府网 新疆政府网

关于对《喀什地区2026年度第三批申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7-24 17:14 来源: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55号)规定,我局于2026年7月9日组织医疗卫生专家库中20名专家,对申请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的120人进行集中现场查体、评审,鉴定现场实到116人,延期4人。

医学卫生专家组对116人做出评审意见,其中: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4人,达到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69人,复查3人。

按照程序,现将120人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日期: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7月30日。

喀什地区人社局监督举报电话:0998-2671052

附件:2026年第三批申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人员名单(120人)


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4日               

【打印本文】 【关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联稿件:

智能问答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