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参保群众、参保单位: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拓展社保服务渠道、前移服务端口,提升社保服务便利度。根据地区行署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安排,喀什地区社保服务中心将部分高频、低风险社保业务委托至喀什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便捷办、集成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6年7月6日起
二、办理地点
喀什市深喀大道171号喀什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综合窗口140号
三、服务时间
法定工作日10:30—18:30(午间不休息)
四、业务办理范围
1.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3.企业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4.机关事业单位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5.职工参保登记
6.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7.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8.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9.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
10.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11.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
12.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证明查询打印
1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1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1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
16.失业保险金申领(含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17.领取养老金人员待遇资格认证
18.领取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
19.领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长期待遇资格认证
五、有关事宜
1.业务委托后,喀什地区社保业务实行双窗口并行办理,群众可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地区社保中心(建国路28号)或喀什政务服务中心(喀什市深喀大道171号)办理相关业务,业务办理效力、政策标准、办结时限完全一致。
2.请广大群众、参保单位合理选择办理地点,准备好业务办理所需材料,规范有序办理业务。
3.地区社保中心将持续优化窗口服务流程,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经办能力,为各族群众提供更加高效、规范、便民的社保服务。
特此公告。
喀什地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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