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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业务在喀什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同城通办”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2 19:26 来源:喀什地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广大参保群众、参保单位: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拓展社保服务渠道、前移服务端口,提升社保服务便利度。根据地区行署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安排喀什地区社保服务中心将部分高频、低风险社保业务委托喀什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便捷办、集成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676日起

、办理地点

喀什市深喀大道171号喀什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综合窗口140

、服务时间

法定工作日10:3018:30(午间不休息)

、业务办理范围

1.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3.企业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4.机关事业单位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5.职工参保登记

6.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7.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8.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9.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

10.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11.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

12.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证明查询打印

1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1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1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

16.失业保险金申领(含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17.领取养老金人员待遇资格认证

18.领取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

19.领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长期待遇资格认证

、有关事宜

1.业务委托后,喀什地区社保业务实行双窗口并行办理,群众可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地区社保中心建国路28喀什政务服务中心喀什市深喀大道171办理相关业务,业务办理效力、政策标准、办结时限完全一致。

2.请广大群众、参保单位合理选择办理地点,准备好业务办理所需材料,规范有序办理业务。

3.地区社保中心将持续优化窗口服务流程,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经办能力,为各族群众提供更加高效、规范、便民的社保服务。

特此公告。

喀什地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67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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