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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喀什地区职业技能补贴性培训项目目录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22 17:42 来源: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目录清单管理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办发〔2026〕21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26〕85号)文件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喀什地区职业技能补贴性培训规范化、法治化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和规范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提高用工企业和各族群众参与职业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围绕喀什地区重点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要,在征求各县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汇总形成了《喀什地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性项目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其中包含《喀什地区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目录》《喀什地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喀什地区职业技能评价机构目录》《喀什地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四个目录(详见附件)。现向社会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

喀什地区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按照A、B、C三个档次进行分类,其中A类为急需紧缺类,补贴标准初级为1800元/人次、中级为2000元/人次、高级为2500元/人次、技师为3000元/人次、高级技师为3500元/人次;B类为供需平衡类,补贴标准初级为1500元/人次、中级为1700元/人次、高级为2200元/人次、技师为2700元/人次、高级技师为3200元/人次;C类为饱和富余类,补贴标准初级为1200元/人次、中级为1400元/人次、高级为1900元/人次、技师为2400元/人次、高级技师为2900元/人次。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补贴标准为400元/人次;基本劳动素质培训补贴标准为500元/人次;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为1250元/人次;各类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参加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为600元/人次。

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标准:初级和中级为280元/人次,高级为350元/人次,技师和高级技师为400元/人次,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为100元/人次。

对取得喀什地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内的职业(工种)相关证书的,在现有补贴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

二、实名制管理

严格落实“凡进必补,不进不补”要求,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各类人员信息均采取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参训人员的信息需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录入自治区职业培训管理系统,根据人社部门审核材料、审核意见和拨款申请,报送财政部门拨付职业培训补贴资金。

三、加强管理

(一)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执行《喀什地区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目录》确定的补贴性培训项目和补贴标准,进一步完善补贴资金拨付流程、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二)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地区相关规定,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监管,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健康、规范发展。对培训质量较低、培训满意度不高、管理混乱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将移出《喀什地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执行原则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目录清单管理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办发〔2026〕21号)要求,将不定时动态调整《目录》,政策过渡期内,按照原标准执行,本《目录》自2026年10月1日起执行,于2025年12月19日在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官网公示的《关于公布〈喀什地区职业技能补贴性培训项目目录〉的通知》即时废止。


附件:

1.喀什地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性项目目录

2.喀什地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

3.喀什地区职业技能评价机构目录

4.喀什地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



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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