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手机版
中国政府网 新疆政府网

关于拟发放喀什地区本级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9-21 19:01 来源: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失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6〕30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6〕13号)精神,拟对喀什地区本级符合政策的企业予以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现对已确认的10家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9月20日起至9月24日(5个工作日)。如需反映情况,请及时与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和失业保险科联系。

通信地址:喀什市多来特巴格路28号

邮政编码:844000

联系电话:0998-2671102

附件:喀什地区本级一次性扩岗补助公示表



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0日              

【打印本文】 【关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联稿件:

智能问答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