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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喀什地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常态化核查工作机制的通知(喀地建管〔2026〕15号)

发布日期:2026-08-18 16:46 来源:喀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中心,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相关单位:

为强化喀什地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围串标等违法行为,净化建筑市场环境,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建立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常态化核查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信息归集

自2026年9月1日起,喀什地区公开招标房屋市政工程,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步提交投标文件经济标软件版文件(广联达为GBQ7格式、新点为EYS11格式),并应保证提交的投标文件经济标软件版内容与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经济标一致,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经济标软件版内容与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经济标不一致的视为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二、加大核查力度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中心要组织专业力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和处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开招标房屋市政工程投标文件进行常态化抽查核查,抽查比例不低于30%。其中,对发生投诉、审计反馈问题线索、信访举报的项目,要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100%核查。

三、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中心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深入核查分析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同细节错误、规律投标报价等串通投标线索,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围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信用联合惩戒、行刑衔接要求,着力推动招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喀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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