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喀什地区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攻坚决战工作方案》要求,深挖严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管理不规范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突出问题,为更方便广大群众监督,现将整治内容和监督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
1.资金管理方面。重点整治乡镇(街道)违规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摊派、套取资金,借用资金长期不还;村集体收入管理不到位,审批程序不严格,村集体经济组织违规盲目举债、出借资金、出租土地、应收款长期拖欠、提供信贷担保、垫资,收益分配不合理、收入核算不规范、虚列收入、隐瞒收入,违反“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擅自决定大额支出(包括拆分大额支出)、无预算超范围超标准支出、虚列项目、伪造票据、虚开发票、随意开支、以补助或奖励名义滥发集体收入、相应公示不规范,非生产性开支比例过高,村干部违规在村集体资金中领取补贴、报酬,未规范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等问题。严肃查处贪占挪用、截留私分集体收入等违纪违法行为。
2.资产资源管理方面。重点整治集体资产的出租、出售、抵押、报废等暗箱操作、低价处置、损公肥私,集体土地、林地、水面等资源的发包未公开招标,违规签订经济合同,承包费、流转费、租金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收缴,合同监管不到位,未使用统一合同文本,双方权利义务界定模糊,帮扶项目资产确权到村未落地等问题。加大闲置资产资源盘活处置力度。
3.制度执行方面。重点整治民主决策执行不到位。村集体(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议事决策机制不健全,“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履行不到位,章程和内部制度执行流于形式,财务和会计制度规定执行不严,工程项目、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财务开支未经监事会审核,缺少成员监督环节,资金使用合规性存疑。
4.监督管理方面。重点整治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业务指导、乡镇履行监督管理主体职责不到位,基层农经干部和报账员变动频繁,委托第三方财务代理公司不规范、财务人员无证上岗,未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未及时公开并整改。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对“三资”管理监督不到位,“三资”管理信息平台数据不准确、更新不及时,平台预警信息不处置等问题。
(二)土地流转过程中管理不规范,侵害群众利益
1.未经农户同意强迫流转、以少数服从多数名义整村流转、拖欠农民流转费问题。
2.未经承包方书面同意且未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再流转、低价流转高价转包、流转期限超过一年但未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期限超过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不履行合同约定责任和义务问题。
二、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广大群众可通过以下监督渠道向地区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反映有关问题。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受理电话:0998—2315020
土地流转问题受理电话:0998—2962009
受理邮箱:ksdqnjj@163.com
信件举报:喀什市色满路418号(喀什地区地直机关综合办公区3号楼)地区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
三、其他注意事项
望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相关线索。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反映举报问题或提供线索的,应当说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和联系方式等,以便相关单位和部门及时核实、办理。对提供线索的群众信息,地区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将予以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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