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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核发城镇燃气经营许可事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03 17:39 来源:喀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经我局研究,对符合条件的城镇燃气企业(信息详见附表)予以公示,现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并就有关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均可来人、来电、来信向喀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二、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的具体内容。为便于调查核实,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

三、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6年4月3日起至2026年4月10日止。

联系电话: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科15569166065

联系地址:喀什市解放南路312号

附件:喀什地区核发城镇燃气经营许可信息表

喀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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