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喀什地区现有3家旅行社(名单见附件)的《营业执照》已注销,法人资格已依法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的规定,我局决定予以注销其持有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特此公告。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喀什市马里探秘丝路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3家旅行社所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自动作废。
附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注销名单
喀什地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6年4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