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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什库尔干县大同乡1号石英岩矿普查等3个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喀矿探告字〔2026〕1号)

发布日期:2026-06-17 12:21 来源:喀什地区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暂行办法》(新自然资规〔202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喀什地区自然资源局委托对下列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组织基本信息

(一)出让人

名称:喀什地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喀什市世纪大道4

网址:(www.kashi.gov.cn

(二)交易平台

名称: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喀什地区喀什市夏马勒巴格路17

网址: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4.88.238.80:1040

二、出让矿权项目基本情况表


三、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均可申请竞买。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四、出让方式及交易时间、地点(北京时间)

(一)出让方式

挂牌出让。

(二)交易时间

1.公告时间:20260617日至20260716日;

2.挂牌报价时间:20260717日至20260730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

3.限时竞价时间:202673017:00开始。

五、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时间、方式

(一)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

竞买申请人登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http://124.88.238.80:1040),进入首页-矿权交易-交易公告-查看附件获取挂牌文件。

(二)申请报名的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60617日至2026071618:00时止(以保证金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报名前的准备。凡有意参与矿权网上挂牌交易的竞买人,均应在报名时间期限内到喀什市东城行政审批局一楼企业服务专区数字证书窗口办理CA锁,取得CA锁后方可参与网上报名申请,CA有效数字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及签章等。(咨询电话:1315044172415001465669)竞买申请人可以选择翔晟CA或者新疆CA,选其一即可,功能一致,具体办理方法及收费标准咨询CA公司。若有疑问可咨询国泰新点客服,联系电话:15011484314

2)竞买申请人取得CA有效数字证书后,持CA登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http://124.88.238.80:1040),进入首页-服务指南-办事指南-其他【矿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指引进行操作,竞买人需进行交易主体登录,完善诚信库基本信息,做好平台入库和网上报名。因配置不当或竞买人的计算机软件、硬件或网络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参加竞买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挂牌出让活动不因此停止。

3)竞买申请人请于20260617日至2026071618:00前,登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http://124.88.238.80:1040),持CA数字证书登录进行网上上传报名资料和缴纳竞买保证金。

3.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矿权竞买申请书、承诺书;

2)营业执照;

3)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授权委托书;

6)上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的截图或报告。

注:无委托代理人的无须提供第5项材料;需上传清晰的报名材料电子版(PDF格式)。

以上所有资料按顺序彩色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并加盖公章上传。

(三)资格确认

竞买人的报名申请资料由出让人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竞买资格后,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和不实承诺等情形的将被取消竞买资格)意向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

挂牌竞价

本次挂牌全部采取线上交易,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每次增价幅度5万元或是5万元的整倍数,竞价规则如下:

(一)竞价方式竞价共分3个阶段:

1.挂牌竞价阶段。20260717日至2026073017:00止,即自报名截止日之后的10个工作日。竞买人报价时,若为第一人报价,其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若已有报价的,其报价不得低于此前最高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2.询问阶段。202673017:00,挂牌竞价期限截止时,竞价系统进入5分钟询问期,若无竞买人继续参加竞价,则最高报价者为该挂牌的竞得人;若有除当前最高报价者外,还有继续竞价的,将转入延时阶段。当只有1家报价时,交易系统将不再进入询问期,直接成交。

3.延时阶段。由延时竞价和若干个延时加价(5分钟)阶段组成。延时竞价时间设定为5分钟,5分钟届满系统进入延时加价阶段,每个延时加价阶段设置时间为5分钟,直至出现第一次5分钟无人加价,此前最高报价者为该挂牌竞得人。

(二)报价规则。竞买人需按照挂牌出让公告中相应的增价幅度或增加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报价高于前次报价即为有效报价,但不受上一竞买人报价倍数约束。

(三)竞买人参与延时竞价、延时加价的条件。在10个工作日挂牌竞价阶段内所有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延时竞价,未报价或报价无效的竞买人不能参加延时竞价。

(四)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五)有底价的,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底价的,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挂牌成交。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竞买保证金及资料费的交纳与处置

(一)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竞买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2026071618:00前缴纳竞买保证金。(汇款账户需与竞买申请人的名称、诚信库录入的名称一致,以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查询到账时间为准(大额资金到账时间有延时,建议竞买人提前两到三天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出让探矿权项目基本情况表》)。

挂牌成交后,竞买人成为竞得人时竞买保证金即刻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交易服务费的缴纳方式

参照《关于规范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服价〔2020578号)的收费标准,收取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签订《成交确认书》及服务费的缴纳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与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人签订《矿权成交确认书》,并参照《关于规范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服价〔2020578号)在公示期10个工作日内缴纳交易服务费,未在约定期限内缴清交易服务费,竞买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竞买违约责任,交易服务费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挂牌时间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竞买人到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探矿权成交确认书》。

十、出让合同签订

竞得人应在成交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探矿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矿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逾期不签订合同,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

、注意事项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依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参与竞买人同意并认可本次公告的《探矿权出让合同》及《探矿权成交确认书》,在成为竞得人后,同意按该文本签订相关文件。

十二、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探矿权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二)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探矿权的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三)竞买申请人必须通过CA数字证书或标证通移动CA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报名,登录后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操作或授权操作。竞买申请人因其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泄露密码、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竞买人参加竞买活动使用的计算机或网络环境遭到人为攻击和干扰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四)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需认真考察与实地踏勘,详细了解出让区块已有地质资料及周边已设矿业权情况,对出让范围内及周边可能存在的村庄、道路、铁路、水体、地下管线、输电线路、水利设施、地表附着物等外部条件作充分了解,并做好后期探矿权转采矿权及其他相关方面的风险评估。申请参加挂牌出让,即视为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对拟出让区块现状等情况已充分认知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五)网上交易时推荐用IE11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六)竞得人在探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林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

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开展地质勘查需临时用地的,应依法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经批准如需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期满后必须及时复垦并恢复原状。勘查开采过程中应遵循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草原的原则,合理和集约节约利用耕地、林地、草原,并及时办理使用林地、草原手续。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对交易矿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予以澄清。在《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如对出让的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竞买人一经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矿业权现状、出让程序及所列条件等所有公告内容完全了解并认可,对交易矿业权存在异议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竞买保证金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负赔偿责任,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竞得人拒绝签订《矿权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按规(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的;

2.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签订《矿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事项

(一)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书面报名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其他方式的报名,均网上报名为准。

(二)本次矿权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以挂牌出让前最后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三)本次矿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

(四)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出让人负责解释和通知。

(五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事宜可浏览: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https://www.mnr.gov.cn/

2.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http://www.kashi.gov.cn/

3.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4.88.238.80:1040/

)咨询和监督电话

出让联系人:阿先生

出让人联系电话:15099008551

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电话:0998-2882039

交易系统平台客服、维护人员:张先生

联系电话:15011484314

翔晟CA联系电话:13150441724025-66085508

新疆CA联系电话:15001465669

喀什地区自然资源局    

20266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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