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地区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喀什地区实际,地区民政局拟定了《喀什地区殡葬服务非基础项目清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喀什地区殡葬服务非基础项目清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如下:
一、征求时间
2026年7月15日至7月24日
二、征求方式
1.来信来访:喀什地区喀什市恰萨街道解放北路46号,喀什地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邮编:844000;
2.电话号码:0998-2850129
3.电子邮箱:291679130@qq.com
三、有关说明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规定,殡葬服务分为基础项目和非基础项目。基础项目由国家制定清单,主要包括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告别、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生态安葬以及政府举办的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结合实际适当增加。基础项目收费标准由自治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同级财政、民政部门制定,或者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由地级发展改革委、民政、财政部门制定。目前殡葬服务基础项目清单及收费标准已制定完毕,喀什地区殡葬服务基础项目清单包括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遗体清洗、墓穴挖坑、遗体防腐、遗体整容(含洁身、更衣)、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含告别厅租用和守灵间设施租用)、公益性公墓、公墓维护管理等项目。《征求意见稿》中的非基础项目主要为在基础服务以外、由群众在自愿原则下自主选择的个性化、差异化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特此公告!
喀什地区民政局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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