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联合印发的《贯彻落实〈支持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新农产〔2026〕62号)文件中“(四)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和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奖补”有关规定,地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辖区内经营主体的申报工作。
经对县级初审的经营主体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复核,组织相关行业部门进行评审,确定了2026年喀什地区第二批符合奖励条件的经营主体拟奖励名单。为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现将拟奖励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2日—2026年9月24日
联系电话:17614639040
联系地址:喀什市利民路418号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
附件:2026年喀什地区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和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拟奖补名单
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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