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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缔“喀什地区文联广播影视艺术家协会(喀什地区广播影视艺术家协会)”的公告(喀地民取字〔2026〕04号)

发布日期:2026-09-18 12:43 来源:关于取缔“喀什地区文联广播影视艺术家协会(喀什地区广播影视艺术家协会)”的公告(喀地民取字〔2026〕04号) 浏览次数: 字体:【

经查,喀什地区文联广播影视艺术家协会(喀什地区广播影视艺术家协会)未经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第三条、第十七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喀什地区文联广播影视艺术家协会(喀什地区广播影视艺术家协会)予以取缔。

特此公告。



喀什地区民政局        

20269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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