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单位:
《喀什地区加快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工作方案》已经行署第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
2026年7月29日
喀什地区加快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加快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提升喀什地区服务业发展质效,保障全社会对多元化、高质量服务需求,破解服务业发展短板,推动业态升级、模式创新、质效提升,加快构建服务业新体系,结合喀什地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扩能”为基础、“提质”为核心,破除制约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有力支撑。2026—2030年,全地区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40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8.05%左右,占自治区服务业增加值总额的9.3%左右。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力争突破1000家,培育一批“喀什服务”品牌,服务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民生改善、就业扩容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成为拉动喀什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二、加快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一)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高质量编制《喀什地区“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加快建设喀什区域科技创新中心,争取国家、自治区高水平科研院所在喀什建设分支机构,围绕地区绿色矿业、生物医药、新能源、人工智能+、纺织服装等重点产业培育建设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3—5家,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培育建设3—5家概念验证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提供技术转移转化服务。建设科技型孵化器3—5家,集聚创新资源,孵化一批科技型企业。组织喀什高校、科研院所全面贯彻落实好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推动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牵头单位:地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等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检验检测认证标准计量服务。立足塔什库尔干县高海拔、高寒、低气压、强紫外线独特自然禀赋,谋划建设高原环境质量检验检测实验室,打造极端高原环境材料、车辆装备、机电设施腐蚀老化与运行安全一体化检验检测验证平台。推动检验检测与认证一体化发展,鼓励机构布局“数字+检验检测”新业态。参与制定自治区检验检测条例,实施检验检测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行动,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产业融合发展。推动碳足迹标识认证、节水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深化小微企业质量认证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地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等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货物运输服务。配合自治区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政策制定,推广多式联运经营主体业务流程,深化多式联运单证改革。围绕中吉乌铁路建设,发挥喀什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喀什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承载城市、喀什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货运枢纽强链补链试点城市等国家战略支撑作用,加速发展“枢纽经济”。提升喀什国际枢纽港集疏运能力,积极组织面向中亚、中欧、东盟以及内陆港口铁海、铁公多式联运班列。推进喀什徕宁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建设,探索“空铁联运”新模式。支持红其拉甫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保税、通关、贸易、金融等功能设施。打造新疆喀什国家物流枢纽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积极培育综合物流集成商,积极参与新疆物流联盟建设。(牵头单位:地区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地区数字化发展局、喀什海关、红其拉甫海关、民航喀什管理局、乌铁局喀什车务段等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仓储服务。支持莎车—泽普—叶城陆港型区域物流枢纽、喀什市空港型区域物流枢纽建设。加快国家成品油能力建设喀什项目、中吉乌煤炭储运基地、喀什(疏勒)多式联运物流港(一期)等煤炭集运中心、资源型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建设,构建“产地储备+干线运输+销地仓储”全链条物流服务体系。构建“冷链基地+集配中心+田间冷库”三级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形成高效链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冷链物流组织中心。(牵头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地区商务局、民航喀什管理局、乌铁局喀什车务段等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产品批发服务。加快批发业平台化发展,完善商品集散、仓储物流等综合服务,建立集成、开放的平台经济生态。引导传统商品市场数字化转型,发展线上线下融合批发、直播集采、产地直批等新业态。支持建材家居、小商品市场等设施改造,加强与文旅休闲、创意体验等融合发展,发展电子商务、创新展示和品牌专区,丰富经营业态,提升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地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信息技术服务(软硬件开发)。鼓励软件企业开发可复制推广的“小快轻准”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落实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喀什地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落实《喀什地区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工作方案(2026—2028年)》,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加速培育一批高价值应用场景,推动人工智能应用从“点状突破”向“面上推进”跨越。(牵头单位: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数字化发展局、税务局等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信息传输服务。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地区布局联通疆内外的低时延、大带宽、高可靠、全覆盖的网络基础设施,力争到2028年底前实现5G网络全覆盖。持续推进5G与千兆光网“双千兆”协同,重点覆盖工业园区、自贸试验区、口岸、景区等。支持喀什地区空天产业发展,聚焦农业、物流、气象等领域推广卫星遥感、卫星导航、卫星通信等空天技术应用。支持卫星产业发展,打造具有喀什特色的卫星应用场景,利用直播卫星和4G/5G协同技术,推进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提升卫星及应用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牵头单位: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地区科技局、文广旅局等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信息技术服务(算力)。优化算力基础设施布局,在喀什经济开发区、喀什市空天信息产业园等区域规划算力产业集聚区,引导算力项目集中建设。积极融入全疆绿色高效“一张网”,推动算力中心接入自治区一体化算力监测调度平台。加大算法设计、数据标注、应用开发等人工智能产业链关键环节的培育和引进,实现人工智能产业“零”的突破。(牵头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数字化发展局;配合单位: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九)其他生产性金融服务。认真落实自治区金融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引导银行保险资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推动更多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聚集。推进企业创新积分贷。丰富创新积分金融应用场景。加快实现积分变信用、积分抵贷款、积分省利率、积分延期限,用好“科技E贷”“科创积分贷”等专属信贷产品。推广供应链票据等新型金融服务工具。落实好首台(套)保险补偿政策。积极参与新疆“陆路通”多功能创新金融工具集成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地区财政局;配合单位:人行喀什地区分行、喀什金融监管分局、地区科技局等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融资租赁服务。认真落实自治区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聚焦绿色矿业、现代农业、纺织服装、新能源装备、交通基建等重点产业,扩大工程机械、农机设备融资租赁投放力度,降低中小微企业设备购置门槛。依托自贸试验区喀什片区、喀什综合保税区平台红利,积极开展保税融资租赁、跨境设备租赁业务。引导租赁机构创新绿色租赁、供应链租赁专属产品,拓宽融资渠道,集聚优质经营主体,防范化解经营风险,推动融资租赁深度嵌入产业链供应链。(牵头单位:地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地区商务局、人行喀什地区分行、喀什金融监管分局等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一)节能服务。聚焦绿色矿业、生物医药、新能源、人工智能+、纺织服装等重点行业,开展节能诊断、节能评估、节能技术改造咨询、节能环保融资等服务,打造重点行业领域咨询机构。积极推进叶城工业园区、喀什中亚南亚工业园区(喀什经济开发区临港物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零碳园区建设。(牵头单位: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人行喀什地区分行、喀什金融监管分局等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二)环境与污染治理服务。推广绿色高产高效集成农业技术服务,加强农业产地生态环境治理。聚焦生态修复、环境风险与损害评价、绿色认证等环保服务,培育壮大技术领先、管理先进的环保服务企业。发展节水服务产业,支持节水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鼓励环保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在洁净技术重点领域突破和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牵头单位:地区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地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草局等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三)回收与利用服务。深入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推动用能产品设备更新升级,依法依规淘汰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或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产品。完善再生资源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加强回收循环利用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培育资源循环领域骨干企业。加强地膜标准化、科学化回收。提高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回收利用水平。加强再生材料应用推广,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牵头单位:地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四)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乌鲁木齐代表处实体化运作。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综合治理中心融合发展,推进一站式办理、全流程服务,确保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捷化。配合自治区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重点聚焦新能源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支持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等拓展涉外业务领域,壮大专业涉外法律服务团队。积极发展商务咨询、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税务、广告等专业服务。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统筹提升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综合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地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地区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五)人力资源管理服务。鼓励各县市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设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站(园区)和行业专业性人才市场。开展“一带一路”人力资源服务行动,鼓励喀什地区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设立研发中心和分支机构。深化“强基筑梦技能兴疆”大规模精准化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实施“新疆工匠”培养项目,积极参加自治区举办的职业技能大赛。(牵头单位: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等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六)组织管理和综合管理服务。引导汽车租赁企业优化网点布局,在机场、火车站、景区、口岸等地方布局租赁网点,完善异地还车、连锁经营服务。高质量办好新疆喀什·中亚南亚商品交易会等重点展会活动,持续提升参展数量和质量,不断完善展会场所配套设施建设和综合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地区交通运输局、商务局;配合单位:地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发展
(十七)其他居民和家庭服务。加快家政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探索推行电子“居家上门服务证”。加快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建立提供餐饮零售、家政服务、美容美发、洗涤保养、售后维修、汽车修理、养老服务等生活性服务的“一站式”社区服务体系。持续实施推动优质服务“八进社区”工作。持续推进家政服务职业技能专项培训行动、巾帼家政提质扩容技能提升工程、家政兴农行动,深化家政产教融合,重点加强养老护理、母婴照料、病患陪护、居家保洁等技能培训,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牵头单位:地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妇联等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八)居民零售服务。围绕集购物、餐饮、休闲、文旅为一体的城市消费地标建设,打造喀什区域消费中心城市,促进服务业迭代升级、扩能提质。发展跨境电商,推动“直播电商+特色产业”深度融合,带动传统零售业数字化转型。大力发展数字零售、即时零售、直播电商、社群团购等新业态,推广智慧商店、网订店送、无接触交易、自主结算等新模式。加快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推动零售网点进社区、进小区。(牵头单位:地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地区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九)养老服务。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完善社区养老服务,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标准化运营。促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推动医疗机构进驻养老机构和日间照料中心。支持养老机构开发文化康养产品。(牵头单位:地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地区卫生健康委、医保局、文广旅局等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居民服务。认真落实自治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及管理办法。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支持托育服务项目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等模式,完善托育服务成本分摊机制,支持儿童福利机构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提供养护、康复、特教等服务。支持喀什地区职业院校开设婴幼儿托育专业,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托育技能”融合培训。(牵头单位:地区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地区教育局、残联等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一)医疗卫生服务。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推进地区第一人民医院疏附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喀什医院)内涵建设,打造立足喀什、面向南疆、辐射中亚及周边国家的国际化、智能化新型医疗机构。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个性化家庭医生签约、提供健康评估、慢病管理、上门巡诊、用药指导等服务。实施康复护理扩容提质工程,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落地实施,全面构建“个人医保云(影像云)”,提升医保基金监管能力。(牵头单位:地区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地区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等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二)其他健康服务。持续提升妇幼保健水平,强化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产后康复、儿童保健全链条服务体系。强化老年健康保障,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健康评估、健康指导,提升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水平。完善“地—县—乡”三级精神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提升特殊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加快发展运动数据分析、营养咨询等服务。(牵头单位:地区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地区医保局等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三)旅游综合服务。打造喀什胡杨节、喀什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等特色文旅节会IP,丰富各类节庆、赛事、展会、休闲娱乐场景供给,提供多元化、高品质文旅体验。做优做强喀什古城、泽普金湖杨等国内外知名旅游景区,支持巴楚红海景区申建国家5A级景区。建设叶尔羌河绿洲秘境生态旅游区、塔克拉玛干沙漠越野体验旅游区、帕米尔高原风情旅游区。支持文艺院团打造一批文艺精品节目,举办艺术展览、音乐会等活动,推进《和合昆仑》《疏勒乐》等优质剧目创拍。(牵头单位:地区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地区交通运输局、国资委等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四)居民广播电视传输服务。积极争取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自治区广电局的各类扶持资金,依托新疆题材微短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扶持喀什本地影视、文化传媒企业创拍反映喀什百姓生活的微短剧,积极参与自治区“剧美新疆”优秀剧本征集、“跟着微短剧去旅行”“跟着微短剧去滑雪”作品推优等系列活动。(牵头单位:地区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地委网信办、地区财政局、体育局、教育局等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五)体育服务。深化文旅与体育融合,以体育赛事活动培育旅游新增长点,开拓徒步、沙漠越野、垂钓等户外体育旅游线路,开发马拉松、龙舟赛、舞龙舞狮、滑雪等群众体育项目,拓展延伸体育装备制造产业,打造“跟着赛事游喀什”品牌。(牵头单位:地区体育局;配合单位:地区文广旅局、商务局等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六)住宿餐饮服务。依托喀什古城、莎车老城等历史文化街区,推广“民宿+非遗”“民宿+康养”“民宿+文旅”等融合模式。打造“喀什味道”特色餐饮标杆,树立产品品牌整体形象。积极参与“品味新疆”好产品甄选认定工作,全力塑造喀什“绿色、优质、美味、健康”的农产品品牌形象。升级餐饮消费场景,支持餐饮企业开设特色门店、体验门店,打造沉浸式餐饮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体验。(牵头单位:地区商务局、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地区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加快推动服务业多元化发展
(二十七)促进服务业数智化发展。支持制造业企业开展数智化转型评估诊断,推进制造业数智化转型。开展智能工厂梯度培育,遴选培育既懂行业又懂数智化的服务商,参与构建自治区工业数智化转型服务商资源池。发展数字化消费平台,打造“智慧喀什古城”等数字化标杆。参与自治区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数字化转型典型应用。(牵头单位: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局、财政局、数字化发展局、人行喀什地区分行、喀什金融监管分局等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八)推动服务业标准化建设。积极参与自治区低空经济、物流枢纽等领域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参与服务业领域自治区标准、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做好服务业领域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的申报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地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九)强化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支持重点制造业企业开展自治区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试点。发展远程运维、故障诊断、能效优化等增值服务,打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链管理、总集成总承包等新模式、新业态。积极参与“新农服”与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互通,实现涉农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依托大数据平台,建设现代农事综合服务模块。(牵头单位: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数字化发展局等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十)稳步推进服务业开放合作。鼓励有实力、有意愿企业积极“走出去”开展服务领域投资合作。发挥自贸试验区喀什片区、喀什综合保税区对外开放引领作用,加强与重点国家和地区的服务贸易合作。探索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地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建立健全政策支撑体系
(三十一)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地区服务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工作协同。用足用好自治区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的“1+N”集成政策体系(见附件1),为服务业扩能提质提供政策保障。聚焦服务业重点领域,加强法治保障能力,以法治供给保障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十二)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积极争取自治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服务业项目、企业予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加大对公共性服务、产业生态、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支持力度。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和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机制和产品,加大创业投资对服务业的融资支持。用好科技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开展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和科技保险保费补贴,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牵头单位:地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地区科技局、人行喀什地区分行、喀什金融监管分局等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十三)强化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加快构建全地区绿色高效、智慧便捷、融合开放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推动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支持盘活存量低效用地,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出让等灵活的供地方式支持服务业发展。大力推进老旧街区与厂区改造工作。(牵头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十四)培育服务业优质经营主体。支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交通运输、软件信息、居民服务、文化体育等行业“小而散”经营主体市场化整合,推动“小散弱”主体向“规模化、品牌化”升级,扶持企业升规纳统。招引疆内外优质企业在喀什设立区域总部。引导工业企业内部大宗商品贸易、原料采购、产成品销售、售后维修及研发设计等业务注册具有独立法人的商贸服务企业。支持企业发展自主品牌,着力打造一批“喀什服务”品牌。(牵头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十五)加大人才保障力度。加大“揭榜挂帅”“揭榜招贤”力度,引进高层次服务业人才、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用好自贸试验区喀什片区、喀什综合保税区等平台,开展服务业人才政策综合试点。完善产教融合培养模式,鼓励支持中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增设养老、托育、家政、导游等服务专业,加强服务业人才培育。支持服务业企业联合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共同开发课程标准、共建共享实习实训基地、联合开展师资培训。(牵头单位: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配合单位:地区科技局、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十六)加强安全监管。加强演出、赛事、展会和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开展喀什地区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开展自治区“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加强消费领域市场监管执法,加大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整治力度。实施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保障新就业形态人员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地区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十七)加强统计监测分析。加强服务业运行监测和分析,重点聚焦用电结构、营业收入、就业、税收等指标,研究分析服务业运行态势。各行业部门要加强本行业监测,摸清行业底数和发展情况,常态化做好行业分析。加强统计能力建设,提高依法纳统能力。(牵头单位: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单位:地区统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十八)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大服务业各行业领域支持政策解读力度,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加大舆论引导,拓展公众参与途径,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推广新做法、新经验、新机制,为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地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附件:
文件下载: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加快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